一个奇怪的现象:计划生育写入宪法后,为什么今天还在被误读?
计划生育 1978 年首次写入宪法;1982 年,党的十二大将它确立为基本国策,同年 12 月新修订的宪法再次写入计划生育相关条款。 白纸黑字,程序清清楚楚。 可为啥到了今天,网上还总有人说它是“一拍脑袋”定下来的? 它到底是怎么一步步走进宪法的? 1953年,新中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,首次采用全面、科学的调查方法,主要目的是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摸清人口底数。 有着上千年人口统计史的中国,由此第一次进行了具有现代意义的人口普查。 普查显示,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,加上近代以来一百多年战乱的结束,国民生育意愿很高。 20世纪50年代,新中国出现了第一次战后婴儿潮,人口自然增长率创下2.3%的新高,每年新增人口在1200万到1300万以上。 人口增长大大超出预期,和当时有限的资源、落后的综合国力形成鲜明对比,引起了中央和学术界的重视。 1953 年普查结束后,毛泽东逐步提倡节制生育、有计划地生育,主张人口生产要有计划,要纳入国家计划,提倡节育。 这里必须提到一个人:中国当代经济学家、教育学家、人口学家马寅初。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,他率先倡导计划生育。 1950年至1953年,马寅初做了三年调查研究,发现当时中国人口年增长率在2.3%以上,有些地方甚至达到3%。 新中国成立初期,人口增长率超过了2.3%。 按照他当时的测算趋势推演,到 2000 年中国将可能达到 26 亿人。 人多地少,恐怕连吃饭都成问题。 1957年2月,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(扩大)会议上,马寅初再次就控制人口问题发表主张。 他认为,我们的社会主义是计划经济,如果不把人口列入计划,不能控制人口,不能实行计划生育,就不能称其为计划经济。 这番发言当即得到毛泽东的赞赏。 毛泽东在这次会议上作了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》的讲话。 谈到中国人口多的问题时,他指出,我们国家有六亿人口,这是世界上其他国家都没有的,要提倡节育,少生一点就好了,要有计划地生育。 他认为,人类最不会管理自己:工厂生产布匹、桌椅板凳、钢铁都有计划,生产人类自己却没有计划。 他提出,政府也许要专门设一个部门,比如计划生育部,或者设一个节育委员会,作为政府机关。 1957年7月5日,《人民日报》发表了马寅初的《新人口论》。 《新人口论》发表后,立刻招来大量批判。 北京大学掀起批判马寅初的高潮,组织了批马座谈会,大字报一直贴到他的住所,马寅初被迫辞去北京大学校长职务。 尽管当时对计划生育有一些批判声音,但到了1962年,国家经过慎重考虑,还是发出了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。 由于此前人口基数太大,局面很难在短时间内扭转。 1962年也成了新中国第二次婴儿潮的起点,这次婴儿潮持续十多年,贯穿了整个“60后”一代。 进入20世纪70年代,1971年国家作出在全国城乡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的重大决策,批准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,强调要有计划地生育。 当年制定的“四五”计划提出了“一个不少,两个正好,三个多了”。 1973年,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正式提出“晚、稀、少”政策,人口发展首次被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,并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。 整个70年代,计划生育在全国推行,人口出生率从1970年的3.3%降到1978年的1.8%。 但由于基数大,人口增长依然很快,1978年全国人口达到9.6亿。 当时我国经济总量居世界第11位,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却排在世界倒数第七,人口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仍然突出。 到了80年代,计划生育国策中最关键的一项政策出台了,它决定了整整一代人的命运,这就是独生子女政策。 1980年,国家连续召开了五次人口问题座谈会。 人口经济学专家、原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所长、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田雪原也参加了会议,他是计划生育政策最初的提出者之一。 据田雪原回忆,第五次也就是最后一次决定性会议共有63人参加,其中包括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。 经过反复激烈的商讨和争论,会议最终确定了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。 一些老专家针对独生子女政策可能带来的弊端,提出了五个问题:一是会不会导致人口老龄化;二是会不会影响人口智力;三是会不会造成劳动力短缺;四是“4-2-1”家庭结构会不会带来养老压力;五是中国人传统的男孩偏好会不会造成出生性别比失衡。 政策主要控制一代人的生育,一代人大约25年,最多不超过30年。 它既不是三年五载的权宜之计,也不是永久之计,更不能搞三四十年。 1980年9月25日,国家发布《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、共青团员的公开信》,号召每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。 公开信同时指出,30年以后,眼下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,届时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。 1982年,国家提出照顾农村独女户生育二胎,以照顾缺少男性劳动力的农村家庭。 同年